2023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通知了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为1519万元,其中乌海市4万,鄂尔多斯市1515万。
通知强调说,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2023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通知了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为1519万元,其中乌海市4万,鄂尔多斯市1515万。
通知强调说,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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